回答
您好!根据您的描述既然没有出现症状只需定期检查即可。
建议您定期检查,如果出现什么不适尽早去医院治疗。
以上是对“没有不舒服身体没有不适”这个问题的建议,希望对您有帮助,祝您健康!
2009年7月20日,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发布并实施,条例将受到限制的“病毒性肝炎”明确界定为“甲型病毒性肝炎、戊型病毒性肝炎”,这也意味着没有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。办理《健康证》需要检查的五类疾病是:病毒性肝炎(甲型肝炎、戊型肝炎)、痢疾、伤寒、活动性肺结核和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。
只要你肝功能正常,现在是可以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,乙肝的传播途径是:经血液传播、经性接触传播和母婴传播。经消化道几乎不可能传播乙肝。所以你就大胆的到卫生部门去办理健康证,他们不检查乙肝的
病毒性肝炎可引起肝细胞损伤,可引起肝硬化
此情况,建议去医院检查下病毒水平,结合临床,积极抗病毒,护肝,增免疫及积极治疗并发症。
以上是对“没有不舒服身体没有不适”这个问题的建议,希望对您有帮助,祝您健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