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
有些孕妇在妊娠中后期,出现皮肤局部甚至全身瘙痒现象.人们把孕妇身上发生的症状当成是特殊的“妊娠反应”,殊不知孕妇皮肤瘙痒可能引起胎儿死亡,孕妇早产,产后出血等,医学上将这种病症称之为“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结症”. 这种病的主要症状是,孕妇怀孕五六个月或七八个月后身上开始发痒,发痒的部位多在腹部,少数遍及全身.有的仅为轻度瘙痒,有的则奇痒难忍.但作皮肤检查却无任何异常.除痒感外,在少数孕妇身上,可检出肉眼难以发现的轻微黄疸.一旦孕妇分娩后,瘙痒和黄疸现象在一两天内就完全消失.若孕妇再次怀孕,还可出现同样症状.临床调查也发现,母亲妊娠时有此症状者,女儿怀孕后也可能表现有同样症状,说明其有遗传的可能.据分析,导致黄疸和皮肤瘙痒的原因是,因胎儿压迫胆管,引起胆汁引流不畅,胆盐不能很好地排泄,于是在肝脏郁结,在血中积累,形成黄疸;血中的疸盐刺激神经末梢,在临床上表现出瘙痒症状.